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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星弘创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

近日,复星医药公布了旗下两款抗癌药的研发进展。

1月15日晚,复星医药公告称,旗下控股子公司复星弘创(苏州)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复星弘创”)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ORIN1001片(下称“O药”)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通知书。复星弘创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。

据悉,截至公告日,在全球范围内尚无与O药同类型的产品上市。O药为复星医药自主研发的具有新酶型靶点、新作用机制和新化学结构类型的首创(First-in-Class)小分子药物,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。截至公告日,该新药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于美国处于I期临床试验中,其用于复发性、难治性、转移性乳腺癌(包括三阴乳腺癌)已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的快速通道审评(FastTrackDevelopmentProgram)认证。

截至2019年12月,复星医药针对O药累计研发投入为约6687万元(该数据未经审计)。

此外,1月13日晚间,复星医药公告称,旗下控股子公司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(下称“复创医药”)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FCN-647胶囊(下称“F药”)用于复发或难治的B淋巴细胞恶性肿瘤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通知书。复创医药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开展针对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。

F药同样为自主研发的创新型小分子化学药物,主要用于复发或难治的B淋巴细胞恶性肿瘤治疗。与O药不同,截至公告日,与F药同靶点的药品已于全球(包括中国境内)上市。根据第三方咨询的最新数据,2018年,与F药同靶点的药品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为约2984万元。截至2019年12月,复星医药现阶段针对F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2548万元(该数据未经审计)。

与此同时,1月15日晚间,复星医药还发布公告称,公司新增了两笔对外担保。具体来看,复星医药的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拟为孙公司山东二叶提供了2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;同时,复星医药拟为控股子公司钟吾医院提供了2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

截至2020年1月15日,包括本次担保在内,复星医药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0年1月15日汇率折合约117.6638亿元,占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.06%。(记者许伟)

标签: 复星弘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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